消费者购买节能车国家将补贴三千元
本报北京讯(记者赵琳琳)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财政补贴推广节能汽车和高效电机。
据悉,两《通知》明确,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对高效节能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稀土永磁三相同步电动机分别给予15~40元/千瓦、12元/千瓦和40~60元/千瓦的补贴。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 |
当前平均分:-0.05 (116次打分) | |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 |
当前平均分:0.13 (120次打分) |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