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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弃车逃跑 法网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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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76票  浏览3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6年7月08日 20:12

江西吉安网泰和讯(郭昶军、肖富华、温豪)6月21日,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大规模酒(醉)驾、毒驾交通违法夜查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大队各机关科、室及下辖中队共同参与。

晚上8时13分许,文田中队民警在白凤大道与螺湖西路红绿灯路口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赣D*****1的白色小车行驶至文田社区医院花坛入口处突然左转驶入非机动车道,民警隐约看到一个身穿红色条纹T恤的青年男性从副驾驶处匆匆离开。民警们立刻走上前去查看,发现该车已无人驾驶,且正在向前移动!一名协警上前抓住车子后视镜向后推试图阻止车辆移动,但未成功。最后小车连续撞倒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多辆电动车,在被卡住了右前轮之后才停了下来。随后民警们在泰和二中门口处将该男子拦截,并带回文田中队办案区。经民警审问核实后发现,该男子肖某云确系赣D*****1的白色小车当时的驾驶员。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肖某云人体血液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案件经由泰和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至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将以“危险驾驶罪”起诉肖某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肖某云已被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事拘留,并对肖某云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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