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还饮酒 拘留十日教训深
江西吉安网泰和讯(胡传飞、郭昶军)连日来,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了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月29日下午15时许,泰和交警大队民警在县澄江大道与经三路交叉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浑身有一股酒味,民警们当即将该驾驶员带回中队。
经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郑某血液中酒精含2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查证,郑某涉嫌无证驾驶。
为达到惩戒郑某,挽救和教育心存侥幸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决定对郑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七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