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一日行拘两名二次酒驾人
江西吉安网泰和讯(胡亮明、杜娟)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稳定,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按照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8月16日,泰和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起,其中两起属于二次酒驾。
当日中午14许,泰和县交警大队机关联合整治组在澄江大道国兴路段查获曾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得知其于2015年10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泰和县澄江镇经三路被大队县城中队查处过,目前属于二次酒驾;15时许,文田中队民警在万石公路的酒驾整治中,查获肖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确认,肖某某于2016年12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吉州交警查处过,目前也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两名二次酒驾驾驶员被处以行政拘留、驾驶证吊销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