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 撞伤老人还逃逸
伤者照片
江西吉安网泰和讯(龙峰、高辛)酒后驾驶机动车本就不该,竟然还在撞伤老人后逃逸,真是“错上加错”,5月4日,泰和县螺溪镇就出现了这样揪心的一幕,所幸泰和交警火速破案,不到一小时准确锁定肇事电动车驾驶人。
肇事车辆照片
5月4日15时30分,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禾市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泰和县螺溪镇南岗口(319国道673KM+480M),有一辆二轮电动车撞伤行人,且电动车已逃离现场。中队民警携带好警用装备火速赶往现场,现场只见一位老人受伤倒地,但神志不清无法沟通,据一旁从家里赶来的伤者孙子介绍,老人已是93岁高龄,就居住在附近。民警勘察现场后发现,一块牌号为吉安临时1**B3的蓝白色牌照掉落在路边,极有可能是肇事车辆遗留物品。在进一步询问目击者后,民警初步推断肇事者是一名身高一米七左右、年龄四十岁上下、体型偏胖的中年男子,驾驶一辆红色二轮超标电动车,且极有可能是酒后驾车。随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边调查车主信息,一边走访询问群众是否见到符合上述信息的嫌疑人。
锁定肇事者
兵贵神速,经过民警的大量走访调查,很快有群众反映,在螺溪镇螺溪医院路口路段有一辆二轮电动车侧翻在路旁排水沟,车牌号似乎正是吉安临时1**B3。民警现场查看车辆后,确定无误,迅速通过相关技术手段锁定了嫌疑人为胡某某(泰和县螺溪镇人,43岁)。通过电话与胡某某取得联系后,民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说其自行投案。最终,胡某民在强大的“攻心战”下,回到现场,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血液酒精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随后,通过进一步问话调查得知,胡某某撞倒老人后出于害怕慌忙逃走,行驶至螺溪医院路口路段时却不小心偏离道路差点连人带车翻入水沟。胡某某悔恨万千,当场表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好此次事故,并承诺将伤者治好,吸取教训,坚决不酒后驾驶。
从接警到破案,时间过去不到一个小时。至此,此次肇事逃逸案件暂时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