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一女子汽车首保不免费获赔偿
泰和讯(李彬、郭惠民)2月20日,曾女士来到泰和消协投诉,反映她于2016年9月在泰和某车行购买的一辆别克牌轿车,于2017年2月16日去吉安某别克4S店首次做保养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她购买的汽车不能免费做首次保养,系统上反映该车已经做过首次保养。顿时,她完全蒙了,立即打电话给经销商询问情况。车行老板告诉她,在购车时,送给她的2瓶机油就是相当于做了首次保养。对此,曾女士非常生气,找到车行理论,而老板态度强硬,不予理会。因此,曾女士来到县消协投诉,认为车行侵害其知情权,要求给予赔偿5000元。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找来车行老板肖某协调此事。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消协认为,作为经营者应尽到告知义务,对赠送的2瓶机油要告知对方是在车辆首次保养时使用的,需要消费者确认接受,而且首次保养要按规定检查新车安全状况,不是简单的换机油了事。开始,车行老板语气强硬,认为这是一个小事,业内都是这样,不屑一顾。消协工作人员通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告知他消费者的权利以及经营者的义务,并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加以分析,让他明白不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所付出的代价。最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车行老板肖某同意赔偿曾某1000元。曾某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