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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一孩子被狗咬伤仅获赔100元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中国吉安网—吉安晚报   发布者:admin
热度96票  浏览1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6年7月08日 20:12

原标题:孩子被狗咬伤仅获赔100元 家长:简直是霸王条款 保险公司:防疫针剂不属于治疗的范畴,不在赔付范围内

江西吉安网讯(记者陈一雪)近日,泰和县刘先生的孩子在所读学校附近被一只狗咬伤了腿,花费了几百元注射狂犬疫苗,孩子在学校办理了意外伤害险,但当他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仅能获赔100元。对此,刘先生向本报打来电话表示质疑。

据刘先生介绍,孩子今年正在泰和县塘洲镇朱家村读幼儿园,经过学校门口时,忽然被一只冲出来的狗咬伤了腿。他连忙带孩子来到医院治疗,医生表示孩子的伤口不严重,但需注射狂犬免疫球蛋白,算下来全部花费几百元。“后来我想起学校曾统一为学生办理了意外伤害险,我们也交了70元,不知道管不管用,就去学校咨询。”刘先生告诉记者,学校表示他可以去保险公司理赔。刘先生询问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时,对方却告知只能赔偿100元。“花了几百元,就赔100元,这不等于没办保险吗?”刘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简直是霸王条款,如果只能赔付100元的话那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购买这份保险。”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刘先生孩子投保的这家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支公司一夏姓工作人员解释,虽然小孩被狗咬伤属于意外受伤,但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只对意外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而防疫针剂不属于治疗的范畴,不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内。因此,公司一般不会对受保人进行赔偿,只是酌情赔偿100元。“如果被保险人被狗伤得很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话,就能按照意外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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