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一男子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拘留
被查获的车辆
吉安讯 (杜娟、龙峰、任洪广)无证无牌、未年检、未购买保险,泰和县一男子竟然敢驾驶这样的车上路,并来到人员密集的街上。昨日,记者从泰和县交警大队了解到,被执勤交警查获后,驾驶员唐某某被送往泰和县拘留所接受拘留5日处罚。
10月17日,泰和县交警大队禾市中队民警在辖区228省道路段巡逻检查。11时50分许,民警巡逻至碧溪镇圩镇路段(228省道172KM+500M处),当日正逢该镇赶集日,人员密集。民警突然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白色大众桑塔纳小型轿车居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便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经过询问,驾驶员为唐某某(1990年生,家住泰和县桥头镇圩镇),所驾驶的白色大众桑塔纳小型轿车,不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还未年检和未购买保险。眼见不妙,唐某某又辩称自己有驾驶证,只是忘在家里。民警立即使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进行查询,证实了唐某某并没有依法取得任何车型的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由于唐某某所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