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兄弟俩互换身份领证遭遇多重尴尬
■刘荟
弟弟未到结婚年龄,女朋友已经怀孕,迫不得已用哥哥的身份结婚。而后哥哥结婚时,也不得不用弟弟的身份结婚。
这两段“错位”的婚姻,给兄弟俩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让他们伤透了脑筋。当他们认识到日子还长,必须纠正这两段错位姻缘时,他们却因“重婚”遇了难题。
领证“换妻”
2004年11月,永新县的刘明将女朋友李凤带回家。此时的李凤,已经挺着大肚子。父母在高兴之余,开始苦恼着刘明还未到结婚年龄,办不到结婚证与准生证。如果未婚先孕,会有一笔巨额的罚款,若不交罚款,孩子的户口不能上,若交这笔罚款,数额却是这个家庭承受不起的。
就在一家人为此发愁时,一位亲戚给他们支了个招:“你家的老大刘华不是没找对象,到了结婚年龄吗?可以让刘华跟李凤去领证,不就可以拿到准生证,不用罚款了?”
刘华父母觉得这个计策不错,便等春节过年时,劝说刘华去跟李凤领证。同样的故事发生在两年后,刘华与段小梅恋爱结婚,弟弟刘明替哥哥刘华与段小梅前往民政局登记,形成了弟弟与嫂子登记结婚,哥哥与弟妹登记结婚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