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签合同 中断供货玩失踪
三年前,经销水泥的朱某与省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1万吨的《水泥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将155万元的总货款支付给了朱某。然而,在供货中,水泥的价格突然上涨。面对每送一吨水泥就要赔150元钱的局面,朱某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消失”。日前,朱某因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据裕华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介绍,2007年初,做水泥生意的朱某以鹿泉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省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合同中显示,朱某向工地供应水泥1万吨,货款为155万元。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将155万元的总货款打入了朱某所说建材公司的账上。
在接下来一年多的时间里,朱某断断续续往工地上送了5000余吨水泥后停送。朱某称,因水泥价格突然上涨,他每送一吨水泥,就要赔150元钱,所以希望开发商能够追加货款。至此双方进入了协商阶段,后因水泥价格多次波动等原因,双方一直协商未果。2009年底,朱某“消失”,开发商遂报警。
经警方调查,证实朱某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公章以及财务章均系伪造,其本人涉嫌合同诈骗罪。2010年3月份,朱某被裕华警方抓获,并被裕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朱某交代,他好不容易才拉来这单生意,本以为能挣一笔。谁知道,水泥涨价了,他要是继续送货,不但挣不到钱,还要赔上一大笔。双方协商中,开发商提出,让他返还剩余的60余万元的货款,不再让他供水泥。而这时,他因做其它生意已经没钱返还。因他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公章都是伪造的,便想到了“人间蒸发”这招,并迅速换了手机及住所,可他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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