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任性”上路,吉安县交警责令现场整改
5月29日,吉安县交警在日常的路面整治交通违法过程中查处一起三轮摩托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责令驾驶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车辆交通违法状态,交通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消除。
上午8时许,民警在辖区的庐陵大道天祥北路口执勤时,在路面行驶的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范围,车上载有多捆硬纸板,车辆载货长度、宽度和高度均超过有关规定,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随即上前将该摩托车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严肃教育。经过民警晓之以理的耐心教育,摩托车驾驶人最终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其后,民警根据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例规定对三轮摩托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驾驶人立即对摩托车所载的硬纸板进行卸货转运,消除车辆交通违法状态。
吉安县交警温馨提示:三轮摩托车超宽、超高、超长载货易诱发交通事故,是对自己人身安全不负责任,也给出行的人民众群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希望广大驾驶员同志都能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王聪、肖子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