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四举措”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永丰县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通过领导督导、联动检查、自查自纠、跟踪问效,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截止到五月,全县被巡察的9个乡镇、县直单位,具体整改任务 134 个,完成整改 129 个,正在整改5个,建立长效机制 30个,整改完成率96.2%。
一是领导督导抓整改。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由县四家班子领导按照各自联系乡镇以及分管部门的原则,对全县 24个乡镇(场)和涉及整改任务的所有县直单位进行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走访督导,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县领导亲自过问、认真审核、最终把关,保证整改工作质量。
二是联动检查促整改。由县巡察办牵头,整合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力量,结合其他需要督促检查的工作事项,综合对各乡镇以及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减轻基层负担,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让基层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可以投入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三是自查自纠真整改。通过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推进会,在各乡镇、各单位班子会、专题研究分析会等会议上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任务,将整改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全面推进,认真整改。各乡镇、各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再由分管领导定期对整改材料以及项目推进现场等进行检查核验,确保整改工作从台账上到实效上都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质量要求,取得群众满意的扎实效果。
四是跟踪问效抓整改。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梳理的问题,建起台账,被巡察乡镇、单位实行销号制跟踪。每一个问题,都要实地察看资料、记录、向干部群众询问是否落实到位。落实一个,销号一个。对于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跟踪审查调查,确保问题处理到位。(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