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 车上还有枪支 吉安县交警依法对其处罚
吉安新闻网讯 刘淑妹报道:4月12日,吉安县交警大队永阳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交治合一”勤务巡逻时,查获一机动车驾驶员涉嫌酒驾且非法携带枪支。
12日15时许,一辆白色小汽车在裴永线路段快速驶来,看到执勤民警后,远远地就开始减速,并缓缓前行,形迹非常可疑。民警果断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肖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对肖某进行询问时,对方闪烁其词,乘客周某也显得神情慌张。这些异常表现引起民警的警觉,于是仔细观察车内,发现周某脚下藏着一把气枪,后备箱存放两只被捕的鸟。经询问,周某称其爱好打猎,气枪是为打鸟所购买的。
根据相关规定,肖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记12分。同时,周某因非法携带枪支被吉安县公安局永阳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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