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不失保 养老有保障 永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吉安新闻网讯(周晓珍)“这个月,我领到了585块钱。现在,我也是有工资的人了。”近日,永新县埠前镇高川村村民罗玉珍高兴地跟笔者说道。目前,该县已为9142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参保缴费。其中,60岁以上享受待遇补助1800人,月补助资金78万余元。
2018年,罗玉珍家里的一小部分土地被修路征用了。得知该县正在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她立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告诉笔者:“我已经60多岁了,干不了什么活,这个养老保险交完之后每个月能领585块钱,可以用作我的生活费,给我的儿女减轻了不少负担。”像罗玉珍一样,该镇672名老人已完成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办理,届时,均可领到这份特殊的“养老红包”。
失地不失保,养老有保障。近年来,随着各项建设力度的加大,新增失地农民不断增加,永新县在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作为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抓实参保方案制定、参保人员认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落实三个环节,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人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人不入”,真正实现辖区失地农民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