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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为哪般?醉驾营运大货车!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吉安新闻网   发布者:吉安在线
热度120票  浏览3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9年5月11日 12:06

江西吉安网泰和讯(尤宏伟、高升)3月26日晚上19时许,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文田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自称叫李某,他刚才驾驶货车在105国道文田圆盘等候红绿灯时,被一辆挂车追尾。请求交警前往处理。

文田交警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刻前往事故现场,文田中队副中队长高升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后,却没有发现事故车辆,感到非常奇怪,于是高升立即电话联系报警人李某,询问他去哪里了。李某回答:由于撞他车的货车司机不肯赔钱,强行开车离开,他也开车尾随跟到泰和北高速收费站那里去了。高升于是带领民警赶往泰和北高速收费站,到了泰和北高速收费站后还是没有发现事故车辆,再一次电话联系,李某说他们已经开到泰和大道去了,高升于是带领民警开车驶往泰和大道,终于在泰和大道加油站路段将车拦下。

民警检查发现,被撞车辆车牌是赣CH***9,驾驶员是李某,准驾车型B2E。肇事挂车司机是邢某,准驾车型A2,车辆车牌是豫P3***6(营运车辆),高升在与司机邢某的交谈中,发现其语无伦次,说话颠三倒四,于是怀疑其喝了酒,走近一闻,确实有酒气,便将其带回文田交警中队进行酒精检测。

经过血液酒精检测,司机邢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66.8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且驾驶车辆为营运大型货车,邢某这种行为完全是“视生命如儿戏”,目前邢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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