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又二次酒驾,你又摊上事了
江西吉安网泰和讯(胡传飞、陈永丽)“这半杯白酒代价太大了,二十天,这下糗大了。”在被告知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要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后,机动车驾驶人巫某清追悔莫及地说道。
事情发生在2019年3月18下午15时30分许,泰和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执勤人员在县滨江大道与泰和大道交*路口设置临时卡点,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后经呼气式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巫某清酒精含量达到31.2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巫某清于2016年6月1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大队查处,且巫某清的准驾车型为C3D,故其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此,巫某清也供认不讳。
在固定一系列证据后,公安机关决定对巫某清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二千七百元的处罚决定。在送入拘留所的那一刻,巫某清悔恨地说出文章开头的一句话。最终,巫某清为他的侥幸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