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制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规定
1月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会议精神,讨论制定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规定。县委书记刘毓名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开萍,县委副书记杜方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侯建国,县政协主席张梅生,以及章祥云、彭继红、罗陆生、陈春延、叶常青、胡剑飞、邹友根、谢振华等在家的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县人武部、检察院、公安局副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县委委员和乡镇场党政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刘毓名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对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把握中央要求、具体规定和相关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各项规定。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严禁领导干部本人和家属私驾公车;要进一步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文件,建立政务网络共享平台。刘毓名还就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徐开萍在对县委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规定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后指出,“八项规定”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了榜样,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全县上下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贯彻落实,以自身的示范表率带动“八项规定”的有效执行。
会上,与会人员就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规定讨论稿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还宣读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规定讨论稿,推荐了3名参加全市竞争性选拔副县级人选和2名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