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举行“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12月2日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国家重视、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根据省交警总队和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泰和大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紧紧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宣传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传播了交通安全理念,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了驾驶人文明行车意识。
12月2日上午,在副教导员蒋万猷的带领下,办公室、车管科、县城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共30余人次在泰和中心广场设置咨询点,悬挂“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主题宣传标语,向过往市民讲解《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公安部第123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24号令)、冬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行车等宣传资料,制作并摆放了交通事故经典案例展板,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
与此同时,大队还充分利用“12.2” 集中宣传日活动,派出民警以车站为中心,通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和发放各类宣传单,对车站管理人员、驾驶员代表、乘客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他们宣传安全行车常识,剖析违法驾驶的危害和教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
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大队通过发送提示短信,悬挂、张贴提示、警示性宣传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市耳听有声音、眼看有图文,宣传效果显著,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期间,发送短信84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700余份,悬挂横幅8条,摆放展板12块,张贴宣传画27张,接受群众咨询51人次,受教育交通参与者6200人次。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 |
当前平均分:-0.32 (88次打分) | |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 |
当前平均分:-0.09 (79次打分) |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