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11月28到29号,我县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8号晚上,县森林公安局出动警力到马市镇105国道沿线突击检查,经过1个多小时的排查,在19点30左右,在马市镇巫丹桥自然村一栋民房内发现大量野生蛇,民警迅速将其查封,次日进行了清点。据调查,民房主人姓康,专门收购野生蛇销往广东等地。
这次行动查到了有水蛇、黄金条、还有那个黄锦蛇,共计有300多条,另外还有一只水鹭,都是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9号,我县组织林业局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出动森林公安民警62人次,林政执法人员102人次,工商人员26人次,共清理乡镇、县城农贸市场21个、酒店、宾馆、农家乐62家,缴获竹老鼠6只,野兔子1只,斑鸠33只,虎纹蛙43只,麂子肉1公斤 、野猪肉1.5公斤 ,猎捕鸟类网具一件,铁夹子48只。
执法人员表示,野生鸟类、虎纹蛙、蛇都属于保护动物,不允许捕猎,更不允许在市场上贩卖,一经发现都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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