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从2013年1月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
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理顺部门职能关系,我县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主要内容为:
一、合理划分职责,完善预算单位财务机构和财务制度。县财政局不再代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责,账务退回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自主进行会计核算。预算单位要规范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调整财政国库藏机构职能,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业务退回县级各预算单位后,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要负责受理审核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申请,办理财政支付、清算和对账,管理、监督相关账户等。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取消中心实有资金账户,资金支付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施国库动态监控管理,加强国库信息化管理,实理会计核算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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