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委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座谈会
11月23号,县政法委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座谈会。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尹作帆出席并讲话。
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把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实现了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理念再次升华,真正形成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一次实质性飞跃,是我国刑事司法史上新的里程碑。 这也对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各政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尹作帆在会上强调,我们司法行政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正确应对态度,认真做好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理性辩证看待,积极主动应对,严格依法实施,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找准与司法行政工作结合点另一方面,要主动应对,突出人权,严格取证程序,依法实施,公平正义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做好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新增工作量进行测算,并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经费、人员等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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