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法院刑事审判保护被害人权益
吉州讯(朱莉)今年以来,吉州区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充分保障被害人参与诉讼的权利。该院在案件开庭前告知被害人开庭时间及地点,对被害人有参与诉讼意向的,及时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对被害人人数众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引导他们推选代表参与诉讼;对被害人经济困难,聘请律师困难的,与法律援助机关联系指定诉讼代理人,帮助他们实现诉讼权利。
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和侵财案件追赃退赔力度,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在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该院把调解贯穿于审理的全过程,使被害人得到实实在在的赔偿。在侵财型犯罪案件的审理中,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及家属进行说服教育,尽量追赃退赔。今年以来,该院共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做好判后释法答疑,消除被害人的疑虑。该院要求刑事办案法官对三类案件必须进行判后答疑,即被害人对判决结果不理解的必答、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必答、被害人人数众多的必答,从而消除被害人的误解,避免了上访、信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