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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个三”严把社会救助资金“安全关”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编辑 来源: 泰和台   发布者:旷开斌、肖武林
热度265票  浏览397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2年10月25日 11:31

  今年以来,为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我县采取“三个三”措施,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申报三级公开。我县将社会救助资金的申报条件、途径、程序、期限及监督举报方式进行三级公开:县民政局通过县电视台、《泰和通讯》、泰和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各乡镇民政所通过发放“小册子”、流动宣传车、上门宣讲等方式向辖区居民进行公开;村委会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方式向村民进行公开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二是申请三级审核。由村委会负责对社会救助对象申请进行初审,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初审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由乡镇民政所通过入户走访和召集村民代表座谈等方式对初审出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二次公开;由县民政局主管领导带队,组织各乡镇民政所开展异地互查,对复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核,严格做到“核查到户、全面过筛、一个不漏”,终审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是监督三方联控。建立了纪检、财政、审计三方联控机制,三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肩负起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核拨、发放等资金流程环节进行监管,规范拨付支出行为,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审计部门每半年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审计一次,审计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滞留、挪用、套骗、冒领、贪污、瞒报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下半年,我县纪检、检察部门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优势,从快从严查处了一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民政优抚资金的重大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TAG: 安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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