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闻 | 吉安概况 | 吉安规划 | 县志 | 江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旅游风俗 | 特产美食 | 亲子健康 | 房产情感 | 数码科技 | 网络互联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

热度264票  浏览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进入吉安论坛 时间:2010年5月22日 23:40

  中新网5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日前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明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TAG: 非国家 工作人员 立案 受贿 追诉
顶:14 踩:1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08 (85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28 (76次打分)
【已经有79人表态】
9票
感动 感动
13票
路过 路过
12票
高兴 高兴
9票
难过 难过
10票
搞笑 搞笑
8票
愤怒 愤怒
10票
无聊 无聊
8票
同情 同情
  • 上一篇:美国将以合作的方式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 下一篇:国务院参事称我国人口红利期仍有25年
  •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江西吉安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