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青原讯(彭生苟)6月26日上午,青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清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志刚、周明霞、肖荣、吴家旺、刘永卿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邹卫梅,副区长龙新及区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青原区人大常委会评议“一府两院”工作暂行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青东公路改造一期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任命张勇同志为青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 职),张薇同志为青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肖晓军同志为青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厅长;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了2012年度被评议单位。
议程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