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手机停课五天 保证书还被公示
家长反映
孩子违纪保证书被“公示”
昨日上午,记者在辛集市新垒头中学见到了晓轩的妈妈杨女士,她已经给女儿办理了退学手续。“现在孩子心理压力很大,没办法只能转学了。”杨女士无奈地说。
“晓轩犯错误是因为借手机。”杨女士告诉记者,4月1日,晓轩借来一部手机,上早自习“摆弄”时被班主任发现没收,并打电话让杨女士带女儿回家“反省”。4月6日,杨女士送女儿回学校,并把写好的保证书给班主任,还按其要求在保证书上签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令杨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份保证书竟被张贴在教室里“公示”。
“是班主任让孩子贴的,否则就不让上课。”杨女士说,第二天,她到女儿班级,看到保证书还贴在教室黑板上,直到她向学校反映后才被揭下来。事后,杨女士要求班主任在班上公开向自己道歉,但学校不同意。虽经过多次协调,但一直没有结果。学校曾提出给女儿调换班级,但女儿不愿意再见到那名班主任,最后只好选择转学。
杨女士说,孩子违反校纪确实该教育,但采取这种方式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这件事给女儿带来了很大影响,孩子对上学有了抵触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