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快速批捕奸杀8岁幼女嫌犯
吉州检察院提前介入
快速批捕奸杀8岁幼女嫌犯曾贤武
吉州讯(黄庆)近日,吉州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5·11”恶性故意杀人强奸案,5月28日报捕当日即做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曾贤武。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曾贤武1978年9月16日出生,无业,家住吉州区儒林里付3号。1993年9月因奸淫幼女罪被原吉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995年3月又因奸淫幼女罪被原吉安市人民法院判刑8年,2002年3月因强奸罪被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刑7年,2008年9月又因强奸罪被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刑3年零6个月,去年刚刑满释放。今年5月11日下午5时许,曾贤武窜至事先踩好点的吉州区天龙花园小区一角,守候到一名刚放学的8岁(2004年8月出生)小学二年级女孩后,以要该女孩送封信为由,将女孩骗到女孩家楼房单元无人居住的顶楼,随后采取暴力手段残忍地奸淫杀害了女孩。当晚,曾贤武转移尸体时被发现,随即潜逃到广东省东莞市,5月20日晚被抓获归案。
吉州区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有关通报后,认为案情重大,立即派专人提前介入,分析其犯罪动机、目的,引导办案机关侦查方向和固定相关证据。在公安机关对案犯提请报捕后,由于熟悉案情及相关证据,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及核实相关证据后,该院迅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曾贤武从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