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法院加强涉市区重点项目和企业案件管理
吉州讯(郭泽庆、周源)今年以来,吉州区法院注重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推进项目建设。该院对涉及91个市、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案件进行重点管理,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今年初,该院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了《重点案件管理制度(试行)》,对八类案件进行重点管理,其中第一类就是“涉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或市、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案件”。为了更好地执行这项制度,日前,该院进一步明确了91个吉州区范围内的市、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名单。
将涉及吉安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庐陵文化生态园等59个市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水沟前农贸市场改造、友利电公司等32个区属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案件纳入重点管理。
为了妥善处理好涉及重点项目和企业的案件,该院规定,承办人是案件审理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办案责任,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和院长逐级按照职责对案件进行跟踪把关;如有必要再提交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涉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及时向区分管领导请示报告。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经承办部门申请,院长办公会同意,可以采取审判实务研讨、典型案例指导和开展专题调研的方式解决,统一裁决尺度。
该院还规定,凡涉及上述91个重点项目或重点企业的案件,立案庭在受理前应当通过项目联络人向挂项目、挂企业的领导报告;案件受理后,承办部门也必须及时报告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办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目前,已有1件涉及区重点企业的案件被该院纳入重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