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取消民办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已收费用需退回
吉州一律取消民办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
已收取接送费的须按原数退回
本报讯记者张苡歆报道:昨日,记者从吉州区教育局获悉,为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杜绝涉校涉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从4月5日开始,该区一律取消民办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
据悉,3月份吉州区教育局联合交警、安监等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在去年11月校车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校车安全专项检查。目前,吉州区公办学校没有校车,有校车的只有民办学校(幼儿园),主要集中 在民办幼儿园。其中全区80家民办幼儿园中48家有幼儿接送车,共计53辆,民办小学只有1所(永叔路小学),该校长年租用市公交公司的车辆早晚接送学生,职业中专有3辆学生接送车。全区校车总数为56辆,全部为自己购买。
据了解,吉州区教育局根据43家民办幼儿园联名上报的《吉州区取消接送车报告》,以及3月31日召开的全区校车调研会上幼儿园园长们的强烈要求,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校车强制性标准中,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的规定,从2012年4月5日开始,一律取消民办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各民办幼儿园要妥善安排原乘坐接送车上下学的幼儿,把国家对校车的标准告知家长,请其自己接送幼儿,并从4月份开始不得收取幼儿接送费,已收取接送费的按原数退回家长;自2012年4月5日起仍使用接送车的幼儿园,由交警部门依法从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