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活民生水利“一池春水”
“去年虽然遭遇春夏连旱,我家的5亩早稻丰收,平均亩产量980斤。而过去十年九旱,平均亩产难以达到800斤。”3月21日,永丰县藤田镇岭南村农民王祥发乐呵呵地对笔者说。近几年,永丰县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做到民生水利民作主,资金投入民为先、建设质量民监督、工程建后民管理,国资民资一起上,建设管理并重抓,较好地破解了过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难筹集、施工质量难把关、管理责任难落实等老大难问题,确保了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为调动农民群众投身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2006年开始,永丰县对农民先投资、质量优、管理好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奖励性补助,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较好地缓解了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永丰县更是进一步完善惠农政策,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标准提高到40%,吸引了更多的民资投入。沿陂镇禾岭村村民自筹资金60多万元,兴修了一座库容为7万立方米的山塘,受益灌溉面积达1800亩,同时在水里养鱼、水面养鸭、岸边养猪、周边种果,获得良好的立体生态经济效益。村民们在惠民政策的滋润下,也获得了20万元的县财政“以奖代补”水利资金。
“以奖代补”政策的实行,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据了解,近5年来,永丰县完成民间水利建设投资5570万元,投资业主获得18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全县新建改建小山塘164座,衬砌渠道366条,新建电灌站27座、抗旱井532眼,全县累计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9.2万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仅2011年,该县各乡镇农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自筹资金两千余万元,开工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00多处,获得县财政奖补资金500多万元。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该县制定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办法,明确建后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把工程管理措施明确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地块,使工程做到建成一处、管好一处,长期发挥效益一处,向管理要效益。
为深入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该县首先在着力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上下足功夫。该县通过村民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人,用水户协会负责人必须接受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由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讨论制定和完善建工程后管理制度,确定水价,明确用水户的责任和义务。如此一来,群众真正把工程管理变为自己的自觉要求,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建后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到位。
此外,该县还把工程建后管理长期纳入村组工作目标考核。申报农田水利项目的村组,必须在立项前签订承诺书,确保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对制定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专职管理、民主管理和群众管理三结合体制,能及时维修养护,使工程正常运行,工程完好率高,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的用水户协会,给予奖励,并优先安排水利投资项目。目前,永丰县在全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所在乡镇建立了49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