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庶民的傲慢
□罗朝晖
傲慢无论是从谁的眼神与行动中体现出来,都是不可取的。这点必须毫不迟疑地肯定,否则人们自然会诘问:庶民告别傲慢,那谁可以不告别傲慢呢?之所以说告别庶民的傲慢,是因为这种傲慢在公共场所最常见。明明是红灯,却照样大摇大摆地过马路;明明是小区的公共绿地,却挥锄舞铲把它变成自家的菜园果园;明明是公务职责范围,却对办事者爱搭不理敷衍了事。种种傲慢不胜枚举。
如此这般的傲慢,显然是对规则的漠视、对秩序的破坏,隐然一股“看破”的姿态:我不这样做,别人也是这样做;别人这样做,我也可以这样做。颇有点“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吗”的味道。持此心理者既是对他人的不信任,也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有了这样的不信任,他的生活幸福指数可想而知。更为可怕的是,有了这样的不信任,他开始对自己的傲慢安之若素了。于是,张三的傲慢成了李四傲慢的理由,李四的傲慢成了王五傲慢的依据。于是,我们也就理解了诗人发出“我们都不是无辜的,早已与镜中的历史成为同谋”这样的激愤。
傲慢表面上体现的是傲慢者的不满和不屑,但根子里体现的却是不足:缺乏公民意识!学校里开设的公民课并不是一门学业,而是培养任何一个人一生都得秉持的温故知新、吐故纳新的精神,没有学成毕业一说。
对一个国家而言,大国的崛起必须要有大国民的崛起;对一个地方而言,跨越赶超必须抛弃偏安一隅怨天尤人的心态;对一个公民而言,必须告别那种“无法(法律规则)无天(精神信仰)”的傲慢。
告别傲慢,从我做起,于是庶民成了公民。公共场所的秩序好了,好规则得到普遍执行,由公民素质引发的各行各业正面效应层层叠加,投资环境更优了,经济大发展岂不是水到渠成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