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药便宜了
■刘爱群、本报见习记者罗仁瑾
2010年12月,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了。时至今日,2011年12月恰好一年。一年中,这项惠民政策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吉州区几家乡镇卫生院了解情况。
药价降了 病人多了
就医观念变了
“同是感冒,以前一次医药费要七八十,现在啊,只要三四十了!”长塘镇田畔村村民刘大姐这样说到,“以前大病不敢看,小病硬扛着。从去年年底开始,像感冒这样的常用药便宜了好多,我们有点不舒服也敢上医院了。”据了解,长塘卫生院配备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239种,绝大多数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基本满足了村民的用药需求。此外,不仅药品价格降下来了,如消炎药由原来的5.1元∕盒降至2元∕盒,心痛定由1.5元∕瓶降至0.6元∕瓶,而且使用基本药物还可获得10%的补贴。据统计,长塘卫生院门诊次均药品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2.93元。药价下降了,看病的人自然多了。像刘大姐这样的村民还有很多,自从实行了医疗改革后,村民们敢看病,也看得起病了。长塘卫生院由原来的门可罗雀变得门庭火热。在短短的1个小时内,采访几次被病人的询问打断。龚副院长抱歉地说“每天这个时间段病人最多,都忙不过来了。”卫生院今年1-9月份门急诊人次数达6286,比去年同期增长62%。
“基药”来了 用药规范了
治疗科学了
记者随后采访到樟山卫生院龚医生,几年的行医经历让他感慨颇深。以前,病人为了省医药费,能少打一针是一针,病情能拖一天是一天,能吃药挨过去的坚决不住院治疗……“这些情况虽然违反医院的规定,对病人的康复也不利,但是没办法,村民付不起医药费啊!现在好了,实行了新农合,现在又有基本药物制度,村民敢住院了,敢打针了,我们对患者的治疗也更规范了。”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大多数医院存在“以药养医”现象。医生的处方量直接和医院效益及个人奖金挂钩,在这样的压力下,医生滥用抗生素的现象时有发生。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后,卫生院的常用药绝大部分属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扭转了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医生用药严格遵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诊疗更规范、更科学。
在樟山卫生院,有来自樟山尧塘巷口村的孤寡老人梁发轩。今年已80岁,膝下无一儿半女,老伴去世多年,一直居住在敬老院里。一个多月前,老人不慎滑倒,造成粉碎性骨折,已在卫生院住院40多天。当问及是否担心医药费时,老人激动地说:“不担心钱,有政府撑腰呢!我住院这么多天,医院没收我一分钱,还叫我安心住下去。”记者了解到,梁老人是农村五保户,住院押金全免。医院考虑到他没有家人,主动安排人替他去民政局等各单位报销医药费。医护人员把他当亲人一样看待,胡院长亲自背老人上下楼。
政策解读:
2010年,我市出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具体目标是:2009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启动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2010年2月1日前,在全市72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同时实行财政性补偿。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合理使用,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到2020年,建立起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体,覆盖城乡、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的基本药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