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试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
吉州讯(黄丽华)被列为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的吉州区,正在积极审慎推开此项工作,助推该区“三城共建”、创建“人文社区、温馨家园”。
按“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该区的做法是:筹集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普遍参保;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体现公平并建立激励机制;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根据省和中央方针确定,本区具体操作;实行属地管理。据此,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鼓励资助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该工作已于今年7月1日启动,力争2012年 参保率 达80%以上,2013年基本实现全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