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为事小而不为
笔者身边有位村支书,多年来一直坚持一个习惯:每次到乡政府开会或办事后总要跑几个部门,为村里群众办一些如转移组织关系、开证明、盖章、办证、为小孩上户口等小事,群众十分拥护。从这位村支书身上,我们看到,只要善于从群众关切的小事做起,满腔热情地为老百姓办好事、解难事、干实事,就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
何谓“小事”?单从字义上理解,“小”字的含义无非就是涉及的范围小、受到的关注小、造成的影响小。然而从内涵上分析,一个“小”字却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求医看病、柴米油盐、冷暖安危,看起来是小事,实际上是大事;对一市一县是小事,放在一家一户身上就是天大的事。群众看我们的领导干部是否真的执政为民,往往首先就看这些身边事、小事办得如何。正是千百万个 涉及百姓利益的小事,才构成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大事。
可以说,“小事”折射形象,“小事”关系党风、政风。群众评价党员干部的形象、作风,不仅仅是看你办了几件大事,更主要的是看你平时在“小事”上表现得怎么样。群众的任何小事都是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马虎。
对于执政党和政府来说,人民群众的事不应有大小之分。如果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多为老百姓办好一件件“小事”,就能解决很多很多老百姓的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