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讯(罗清英)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精神,吉州区从11月起,连续三个月按照城市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对象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并于12月9日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共发放补贴75.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补贴6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补贴11.8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发放补贴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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