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吉州讯(陈永德、史力超)12月24日,吉州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毅主持会议,副主任罗才生、肖仕文、杨诗文、刘红林、涂德斌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21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0年吉州区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财经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列席区三届五次会议人员和邀请在主席台就坐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还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高国荣,副区长龚超,区人民法院院长曾道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