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安平县人民法院对饶阳县国土资源局职务犯罪窝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局长魏国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原副局长胡志远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此外,原副局长赵某、原党组副书记艾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底,时任饶阳县国土...